在学前教育领域,教学质量是教师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而伏案检查作为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教学活动的高效运行、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教案、听课本、作业批改、授课计划表、考核登记表等关键教学文件的检查流程与标准,促进学前教育系教学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通过这一系列检查项目,不仅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还能激励教师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为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本制度以“质量为根本”的教育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旨在通过严格的伏案检查机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保障教学活动的高质量与有效性。同时,强调教学过程的规范性、创新性和个性化,确保教师队伍优质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检查过程应公开透明,对所有教师一视同仁,确保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和客观性。
(二)全面细致:检查内容覆盖教学活动的全链条,从教案设计到作业反馈,确保无遗漏。
(三)持续改进:检查结果不仅用于评价,更重要的是作为教师自我反思、专业成长的契机。
(四)激励引导:通过正向激励措施,鼓励教师主动提升教学质量,形成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邓艳华
副组长:杨钰锋
组员:马奕斌 王钰洁 伍敏
(二)督导检查组
第一督导检查组:
组员:黄智明 刘璐 谭满妹
职责:检查儿童艺术教研室教案 听课本 作业布置批改 授课计划表 学科考核登记表
第二督导检查组
组员:刘唯 欧平 卿爱君 ?
职责:检查学前教育教研室教案 听课本 作业布置批改 授课计划表 学科考核登记表
第三督导检查组
组员:刘梅华 胡硕晨 ?刘香君
职责:检查早期教育教研室儿童文学教研室教案 听课本 作业布置批改 授课计划表 学科考核登记表
资料整理组:
组员:姚志为 谭芬 陈哲
职责:负责教案、听课本 、作业本、授课计划进度表、学科考核登记表的收集整理归类
四、基本要求
(一)教案:要求目标明确、内容科学、方法多样、环节清晰,注重幼儿的兴趣与参与度。
(二)听课本:详细记录听课过程中的观察点、思考及建议,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与借鉴。
?(三)作业批改:及时、认真、有针对性地进行作业批改,注重反馈的积极性与建设性, ? ?
(四) 授课计划表: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同时留有弹性空间以适应突发情况。
(五)考核登记表:客观全面的反应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及学习效果的全过程管理监督,为每门学科考核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五、具体要求及检查办法:
(一)教案书写要求及检查办法
书写要求
1.教案内容详细,每个教案至少有一面半纸。
2.教案开头要写明教学的章节及课题,要有授课时间(注明年、月、日)、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根据教学特点,可将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合并写为“教学重难点”。
3.连堂课教案可以将授课时间、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等写在一起,但应写明教学课时数(如,教学课时:2课时),具体的教学步骤、教学内容也应分课时写,还应注明“第一课时、第二课时”。以避免教学无计划,一节课教到哪算哪。
4.技能训练课、作文课、练习课等可以不写详细的教案,只要写明课题、授课时间、教学课时,注明“技能训练”即可。也可以写详细教案,但要达到教案书写要求,没达要求的教案等级不能记A等。
5.平时组织的单元测试、小考(期中、期末考试不算)的试卷可以代替教案,每套试卷按2个教案计算。
6.教师教案原则上应用手写,电子教案需使用正规模板编辑打印(应能看出二次备课痕迹)、不得直接使用电子文档,课件不能充当教案。
检查办法
1.教师教案规范、齐全,完全符合书写要求的教案记A等,但注明的技能训练课、练习课等教案不计算个数。
2.教案过于简单,如一个教案超过半数的行每行只有几个字,或字数没有写满本行的一半,则该教案不计算教案个数,并对整本教案记B等。
3.教学课题、授课时间、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等不齐全的记B等;一本教案均未写授课时间或10个以上教案未写授课时间的记C等。
4.连堂课的教学步骤、教学内容没有分课时写的,一律按一节课(一个教案)计算,并对整个教案记B等。
5.一门课的教案个数(含技能训练教案)应与实际上课节数一致。如多写,则多写的教案不计教案个数,如少写,则视为缺教案。
6.教案检查时,对分不清课时数、分不清教案个数的一律不予统计、计算,并对整个教案记B等。对只是教学内容(教材知识)的罗列、看不出教学步骤、教学过程、教师教学方法的教案,一律不予统计,计算,并对整个教案记C等。
7.打印、复印的教案及电子教案(课件除外)一律不予统计、计算,并视为缺教案。
(二)作业批改要求及检查办法
批改要求:
1.语文4节/周,每个学期应批改4篇作文,2节/周,每个学期应批改2篇作文;英语、数学4节/周,批改8次/班,2节/周,批改4次/班;计算机及德育课(职业指导、经济、哲学等)、历史、地理、生物、服装设计、写字(书法)、英语听力及师范专业的美术、乐理物理、化学及有作业要求的专业课等课程,每个学期批改4次/班;
2.公共体育、普通话及舞蹈、琴法、声乐、形体、教师口语、英语口语、打字、会务、礼仪、会计技能、市场营销及各专业的实训课均不要求布置与批改作业,。
3.教师对其任教的某门课程的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有异议,或是因教学情况变化而对作业要求有变化,可及时到教务科进行说明,经教务科同意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4.每次批改作业应全批全改,并在作业本上注明分数(等级)及日期,体现批改过程。
5.每次批改的作业题目不少于3道,若全是选择填空则不少于5道。
6.教师应督促学生在作业本首页写好姓名、班次、科目等。
7.电子作业要有相应的批改记录(班级学生作业等级列表)。
检查办法:
1.达到规定批改次数、符合批改要求的记A等。
2.教师批改作业题量若没有达到要求,一次题量不足的记B等,二次题量不足的记C等,三次题量不足的记D等。
3.批改作业无等级(分数)或没有注明批改日期的记B等。
4.少于规定批改次数一次的记B等,少于二次的记C等,少于三次及三次以上的记D等。
教师听课要求及检查办法
(三)听课本
听课要求:
1.参加工作(在学校)三年(含三年)以下的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
2.有师徒结对关系的每学期应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听课任务,
3.教师听课任务应利用本人上课之余的时间完成,原则上不能利用自己的上课时间去听课;公开课、创新示范课同学科的教师如有课,也可以去听课,但必须提前一天告知教科办,由教科办书面通知有关班级的学生改自习,否则视为旷课。
4.听课教师不得迟到,不得中途离开,不得接听或拨打手机。
5.教师听课应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写好听课评议。
检查办法:
1.听课节数没有达到要求的,少一节的记B等,少2-3节的记C等,少4节及以上的记D等。
2.无听课评议的听课记录不计听课节数。
3.若教师听课本出现雷同现象,则认定为相互抄袭,均记为D等。
伏案检查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保障教师不断成长的关键一环。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激发每一位教师的教育热情,促进其专业成长,共同营造一个充满爱与智慧的教育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学前教育人的力量。未来,我们将持续优化检查机制,探索更多创新路径,让教育教学更加贴近学前教育专业内在发展规律、贴近时代,为明天的幼儿教师美好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前教育系教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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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系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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